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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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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实验室水槽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1.07.13

为保障人员以及资产的安全,现决定统一规范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实验室水槽使用的管理。

一、目标

通过实验室水槽管理,保障人员以及资产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内容

1.实验室内水槽只允许洗手使用,禁止倒入任何液体;

2.试剂瓶等清洗2-3次后废水方可倒入各楼层的洗涤室水槽,并确保倒入液体不具腐蚀性;

3.其他相关被允许的洗涤工作均应在各楼层的洗涤室进行,并确保倒入液体不具腐蚀性;

4.如有特殊情况,请以平台为单位提交情况说明进行审批、备案。

三、处罚措施

相关处罚措施以2021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实验室废水排放管理的通知”为准。

 

请各部门、平台落实管理。

 

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 综合办公室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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